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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以来澳门住房市场基本情况

2014年11月15日 16:22:20 来源: 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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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住房市场由公共房屋(简称“公屋”)和私人房屋组成。公屋又由社会房屋(简称“社屋”)和经济房屋(简称“经屋”)两部分组成。回归以来,澳门经济发展,人口增加,房价增长迅速,住房问题逐渐显现。特区政府通过大力推进公共房屋建设,增加私人住房市场供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

  一、公共房屋的政策发展

  1.积极制定公屋政策。回归以来,针对私人市场房屋价格迅速增长,部分居民置业困难的情况,特区政府制定了“居有其所,安居乐业”的公屋政策目标,提出了优先照顾弱势及核心家团的“社屋为主、经屋为辅”的公共房屋发展方针,建构“住屋保障长效机制”,逐步有序协助居民解决住房需求。

  2.社屋政策发展。特区政府或开发商兴建社屋,完工后所有单位交回政府,以低廉租金价格租予低收入或有特殊困难的家庭租住,只要年满18岁的澳门永久居民,且在澳门居留7年以上,家庭成员均不持有不动产,总收入及总资产根据家庭人数不能超过特定限额,就有申请资格。

  3.经屋政策发展。经屋由特区政府负责建造,目的是“协助特定收入及财产水平的澳门永久居民解决住房问题,并促进符合澳门永久居民实际需要和购买力的房屋的供应”,对私人房屋市场及社屋政策起着补充性作用。申请人为年满18岁的澳门永久居民,获得经屋5年内不得拥有不动产,获得经屋16年后可转售,流入私人房屋市场,且转售所得须按一定比率返回政府。经屋也规定了收入和资产限额。

  二、公共房屋的建设成效

  1.公屋建设数量不断增长。特区政府近年来积极推动公屋建设,努力解决澳门居民的住房问题。2005年政府提出“三四五六”计划,即三年内建4000个公屋单位,五年内建6000个公屋单位,2007年将计划增加至1.9万个,即“万九公屋”项目。按当时政府测算,“万九公屋”建成后基本可满足澳门居民居住需求。该项目是特区政府向社会承诺的重大民生工程,现已基本完成。至2013年底,澳门已建成公屋数量达45573个,其中社屋12810个,经屋32763个。此外,在建和规划中的公屋12805个。

  2.公共房屋占房屋市场比重不断增加。随着公屋建设的推进,近年来公屋占澳门房屋的比重不断增加。2010年至2013年,建成公屋占澳门房屋单位比重由16.9%升至21.7%,其中社屋由4.3%升至6.1%,经屋由12.6%升至15.6%(因为旧社屋的拆除改造,该项比重在2011、2012年略有下降)。

  三、私人住房市场的发展和规范

  1.私人住房市场供应不断增加。澳门私人房屋均价从2003年的6,377元/㎡涨至2013年的81,811元/㎡,涨幅近12倍。2008年以前,私人房屋年均落成1545个单位。2008年至2013年,私人房屋从157513个单位增加至164295个单位,年均增加1356个单位。特区政府成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以一系列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优化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加快私人市场的住房供应。

  2.特区政府积极调控私人住房市场。特区政府通过限制按揭贷款对象和成数,增加房屋二手交易成本,延长楼花上市交易时间等手段,限制外来资本和投机资本炒作楼市。外来资本的交易数量占总交易数的比重从2007年的12%降至2013年的3%,楼花价格涨幅也受到一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