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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写澳门“一国两制”成功实践新篇章

2016年12月30日 15:27:10 来源: 《紫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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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是澳门“一国两制”实践取得成功的精髓

  2014年习近平主席视察澳门时,充分肯定并勉励澳门“桌子上也可以唱大戏”。此次李克强总理也殷切寄语,澳门故事“一定会更加精彩动人”。我们深刻体会到,“一国两制”实践之所以在澳门取得成功,精髓就在于澳门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走出了一条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成功实践之路。总结澳门“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可以得出以下重要认识和启示。

  第一,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正确把握“一国”与“两制”的关系。“一国两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必须正确把握“一国”与“两制”的关系。“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就要把坚持一国原则与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澳门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澳门回归祖国以来,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始终坚持“一国”前提,充分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充分尊重国家实行的政治体制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则,全力维护国家统一与主权;同时,澳门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中央对澳门的全面管治权有效落实,澳门特区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得到充分保障,基本法关于中央权力、中央与特区关系等规定“落地生根”。正是这样既坚守“一国”之根而不移,又善取“两制”之利而用之,使“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在澳门得到充分发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澳门特区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完成了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宪制责任,有力地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了特区政治和政权安全,为“一国两制”方针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保证。

  第二,必须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正确把握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中央实行“一国两制”方针的初心,是特区政府的奋斗目标,是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澳门地域小、资源有限,博彩业长期“一业独大”,经济发展面临不少挑战。回归以来,历届特区政府团结带领广大澳门同胞,务实进取、奋发有为,以伟大祖国为坚强后盾,发挥自身独特之长,明确“一个中心”“一个平台”发展定位,加强与祖国内地的交流合作,充分用好中央出台的内地居民赴澳门个人游、CEPA(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横琴开发、明确澳门85平方公里水域管理范围和陆地界线等一系列惠澳政策,促进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从1999到2015年,澳门本地生产总值由502.7亿澳门元增至3687.3亿澳门元,增长6.3倍,年均增长13.3%。人均本地生产总值达7.2万美元。澳门特区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让广大居民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回归之初,澳门失业率高达6.3%,近几年都保持在2%以下;各项民生福利工程加快推进,形成了多点支撑、多重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普及了15年免费教育;免费医疗网络不断拓展,人均预期寿命达85岁左右,居世界前列。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爱国爱澳主流价值观,正确把握既保持社会活力又维护和谐稳定的关系。澳门同胞素有爱国爱澳传统,不同阶层、不同界别、不同族群和睦相处、守望相助,共同建设和守护着和谐安定的美好家园。回归祖国以来,澳门同胞衷心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以主人翁姿态、敢为人先的进取精神,积极参与国家和特区事务,对国家的认同感不断增强,血浓于水的民族感情不断升华。经过长期淬炼,“爱国爱澳”已从朴素的民间情感,上升为凝聚澳门社会共识的主流价值观,澳门同胞实现了在爱国爱澳旗帜下的广泛团结。多年以来,特区政府积极回应社会诉求,稳妥处理特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平衡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社会各界积极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正确理性看待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的社会政治生态和大局稳定,不断夯实推动澳门创新发展的社会基础。回归近17年来,澳门始终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澳人治澳”,爱国爱澳力量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始终占据主导,爱国爱澳主流价值始终得到澳门社会的广泛认同和坚守,并使澳门良好的政治生态不断得以巩固和提升。

  第四,必须严格遵守基本法规定,正确把握稳步推进政制发展与坚持“一国两制”方针不动摇、不变形的关系。处理政制发展问题,关系到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既涉及中央全面管治权的行使,也涉及到特区自身工作,具有重要政治和法律意义。回归祖国以来,澳门特区按照基本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先后产生四任行政长官和五届立法会。立法会组成由第一届的23席增加到第五届的33席;同时,行政长官选委会人数由300人增加至400人,民主程度不断提升。特别是2012年处理澳门政制发展问题过程中,特区政府始终尊重和维护中央对政制发展问题的主导权和决定权,坚持从澳门实际出发,严格在基本法规定的框架内,按照循序渐进、均衡参与等原则,圆满顺利完成了有关工作。处理政制发展问题的过程也成为一个不断宣传和推广基本法的过程,进一步增强了澳门社会坚持“一国两制”方针不动摇的意识,取得了很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更走出了一条具澳门特色的政制发展道路。

  第五,必须确保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各司其职,正确把握三者既相互配合又确保行政主导政治体制有效运作的关系。澳门回归以来,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围绕实践“一国两制”、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共同政治使命与奋斗目标,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履职尽责,确保行政主导政治体制有效运作。行政长官作为特区和特区政府的“双首长”,既对特区负责,又对中央政府负责,是澳门推进“一国两制”实践的带头人。特区政府积极谋划各领域施政,推进公共行政改革,管治能力不断提高,得到社会各界肯定。立法会依法履行立法和监督职责,截至目前共制定修订法律231部,不断完善本地法律体系;同时,立法会与特区政府互相制衡、互相配合,且重在配合,始终保持顺畅沟通和良性互动。特区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特区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司法机关秉持司法独立,践行法治的理念,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为保持特区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区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福祉、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卓有成效,妥善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各项建设事业不断取得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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