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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斯喜出席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国家安全教育座谈会

2017年04月16日 10:16:16 来源: 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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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4月15日上午,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陈斯喜应邀出席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在联邦酒楼举办的“国家安全教育座谈会”并发表讲话。座谈会由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理事长黄显辉主持,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王禹、特区政府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陈轩志、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教授许昌、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国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执行副院长、教授方泉以及澳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朝阳等6位主讲人先后发言,法联会领导层和成员共30多人出席。特区政府法务局代表冯炳杰厅长应邀出席。

  陈斯喜副主任表示,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举办“国家安全教育座谈会”,意义重大。国家安全是国家大事,事关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其他重大利益。当前,随着我国国力日益强盛,国际地位显著提升,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我们面临的国家安全形势也更加复杂严峻,国家安全受到的挑战和威胁也不断增多。面对国家安全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及2015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国家安全法》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陈斯喜副主任指出,虽然《国家安全法》没有列入澳门基本法附件三,不属于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但是根据基本法以及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维护国家安全是澳门居民的宪制责任和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也是推进“一国两制”的必然要求。一是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一国两制”的初心是实现祖国的统一。先有“一国”,后有“两制”,“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正如崔世安行政长官在4月14日发表的特首感言所说的:“在国家安全问题上,只有‘一国’之责,没有‘两制’之分”。二是维护国家安全是保持澳门特区繁荣稳定的应有之义。有国才有家、国泰才能民安。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澳门特区长治久安、繁荣稳定的前提和基础。只有维护好国家安全,才能保持澳门特区的繁荣稳定。三是维护国家安全是爱国爱澳的应有之义。爱国爱澳是澳门社会广泛认同和坚守的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安全是内嵌于“爱国”之中的要求,也是爱国的具体体现。一个爱国爱澳者,也一定是国家安全的坚定维护者和捍卫者。

  黄显辉理事长表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澳门居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澳门法律工作者更是责无旁贷。希望通过举办此次研讨会,让广大澳门居民进一步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含义,进一步了解国家安全立法的情况以及国家安全和澳门安全的关系,也希望通过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推动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更好地贯彻实施。今后法联合将积极配合特区政府,在澳门社会加强对国家安全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澳门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贡献法联合的专业智慧和力量。

  座谈会上,6位主讲人围绕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及意义、国家安全与澳门的内部安全关系、关于澳门特区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问题、关于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实施情况及完善建议、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关系以及维护国家安全与澳门居民义务的关系等主题进行了深入阐述。

  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法律工作部副部长王恒陪同参加。

陈斯喜副主任出席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在联邦酒楼举办的“国家安全教育座谈会”并发表讲话(图片来源: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