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7月1日起,澳门海关将可全面实现“中转确认书”无纸化通关,内地海关接受以电子形式签发的“中转确认书”,进口商在进口申报时,无需再提交纸本“中转确认书”,让业界的货物更顺畅地转运到内地和享受关税的优惠。
根据海关总署于2017年6月12日发布的第22号公告《关于公布2017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和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的范围与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税号对应的商品范围一致,以及对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82号附件2《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澳门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12年版)》所列部分税号的原产地标准进行了修改,新安排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澳门海关自2016年10月1日启动“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澳门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系统中转确认书签发子系统”,截至目前为止,澳门海关共接到7间公司申请“中转易”登记,同时共收到12宗签发中转确认书的申请。(央广网 黄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