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 国歌、国旗的决议

2014年07月21日 21:11:07 来源:
分享到: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

    一、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为北京。

    二、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今年为一九四九年。

    三、全体一致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

    四、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