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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2014年07月22日 21:46:10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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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区域合作规划

  加快推进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基础设施”、“旅游合作”等区域合作规划及“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统筹规划珠江口西岸发展,发挥区域协同效益,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第一条 珠江口西岸地区发展规划

  编制澳门与珠江口西岸地区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包括澳门、珠海、中山、江门在内的珠江口西岸城市群发展目标和策略。发挥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区域商贸服务平台的作用,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和规模化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市场开放互补和资源流动共享,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相互融合,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福利合作,共同打造珠江口西岸都市区,拓展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腹地。

  第二条 澳珠协同发展规划

  编制澳珠协同发展规划,加强在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口岸通关、公共服务、产业布局、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统筹规划,共同发展旅游、会展、文化创意、教育培训等产业,推进区域社会公共服务衔接,加强澳门新城填海区与珠海十字门商务区的规划协调,合作开发横琴,建设生态环境优美、公共服务衔接、产业配套发展、工作生活便利的珠澳国际都会区,强化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动力。

  第三条 澳门与广州南沙合作规划

  发挥广州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优势,加强澳门与广州南沙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与澳门在文化创意产业、港口物流业、中医药产业等领域的合作,建设服务内地、连接澳门的商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教育培训基地,共同发展区域旅游休闲项目,打造世界邮轮旅游航线。

  第四条 合作规划实施

  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实施区域合作专项规划,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建立健全规范化、制度化的政策支撑体系,建立区域规划信息平台和实施效果评估监测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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