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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媒体申请在内地设立记者站及派遣常驻记者事务问答

2015年07月27日 15:18:06 来源: 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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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哪些媒体可以申请在内地设立记者站?

  答:在澳门依法注册或经澳门特区政府核准出版、发行、经营的时事类报纸、刊物以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机构可以申请在内地设立记者站。非时事类新闻机构不在申请之列。

  2、澳门媒体在内地设立记者站须经过哪些审批手续?

  答:澳门媒体如要求在内地设立记者站及派遣常驻记者,须向中联办提出申请。中联办将有关申请及材料转给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进行审批。有关申请如获得批准,将由中联办通知获准的新闻媒体。三个月内未获批准通知者,视为不被批准。

  3、申请在内地设立记者站及派遣常驻记者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澳门媒体申请在内地设立记者站及派遣常驻记者,须向中联办提交申请函,并附上《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站申请表》及《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申请表》,上述两份表格可致电88821210/88821229/88821265索取。内地记者站的常驻记者必须是澳门居民。电视台的常驻记者人数不得超过5人,报纸、刊物和电台的常驻记者人数不得超过3人,每名常驻记者分别填写一份《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申请表》。申请函须由提出申请的新闻机构的负责人签署,上述两份表格中须填写的内容大致如下:①该新闻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股份构成等;②该新闻机构注册文件的复印件,电台、电视台还须提供特区政府核准经营的有关文件复印件;③拟派遣常驻记者的中英文姓名、身份文件、职别、履历,以及该新闻机构出具的记者职业证明文件(如记者证)。

  4、澳门媒体获批准在内地设立记者站后须办理哪些登记手续?

  答:获准在内地设立记者站的澳门媒体,由该机构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到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即中国记协)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站许可证》。

  5、常驻记者须办理哪些手续?

  答:常驻记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4张近期免冠护照照片到中国记协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港澳新闻机构常驻记者证》。

  6、常驻记者变更须办理哪些手续?

  答:常驻记者到期轮换,或在派驻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增派或更换,须由派遣机构向中联办提交该机构负责人签署的申请函及《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申请表》。申请更换常驻记者须写明被替换者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