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港澳记者采访证”办证指引

2015年07月27日 17:19:41 来源: 国务院港澳办
分享到:

  按照国务院港澳办2009年2月6日公布的《香港澳门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的有关规定,澳门记者赴内地采访,需向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领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发的“港澳记者采访证”。

  领取“港澳记者采访证”的具体程序如下:

  1、登陆澳门中联办网站(http://www.zlb.gov.cn),在主页“服务澳门”--“内地采访”栏目,下载《港澳记者采访证登记表》,按照表格上的内容逐项填写,该表可自行复印备用。

  2、将已填妥的《港澳记者采访证登记表》交采访主任或主管签名,并写明负责此项采访的记者的联络方式。

  3、提前将《港澳记者采访证登记表》传真至中联办宣文部(传真号码88821245),同时将申领采访证的记者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320×240像素以上,100-200KB,JPG格式)寄往电子邮箱mczlbmedia@126.com。

  4、“港澳记者采访证”制作完成后,将有专人通知记者前来中联办领取。联系电话:88821210、88821229、88821265。

 

  附表格下载:《港澳记者采访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