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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一个澳门”的梦想将得到实现

2015年12月19日 16:05:40 来源: 新华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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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中联办主任李刚热切关心澳门特区的可持续发展及长期繁荣稳定,在澳门经济发展遇到“赌收连跌”的瓶颈,及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改善民生又面临无地可用的困境之际,胸有成竹地为澳门居民打气:中央支持再做一个澳门。而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草案)》,调整澳门特区的陆地界线,明确划定澳门特区的水域管理范围,而且面积达到八十五平方公里,是澳门特区现有陆地面积的二点八倍,就将使“再做一个澳门”的梦想,能够成为事实。

  “再做一个澳门”,这是广大澳门居民在“中国梦”的总绳之下,“澳门梦”的其中一项内容。实际上,澳门特区作为一个省级的行政区划,其行政区域只有三十平方公里,人口只有六十万,比不上内地的一个县区级行政区划。而且由于地域面积小,土地基本发展饱和,没有余地可以较好地落实贯彻中央赋予澳门特区的“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任务,为改善民生而兴建公屋的计划也面临无地可建的窘境。因此,“再做一个澳门”的梦想,就成为广大澳门居民的共同愿景。

  但在当时,人们尚未想到是以中央授予澳门特区海域管理权,而且面积多达八十五公里的方式来实现“再做一个澳门”的梦想。实际上,就是澳区全国政协委员向中央“要水域管理权”的提案,也“不敢奢望”,只是要求将澳门周边十五米深的水域划归澳门而已,即使是全部面积的水域都用来填海,所填出的土地也无法构成“又一个澳门”。

  因此,人们曾经对行政长官崔世安向广东省政府提出的向横琴借地十平方公里的计划,寄以厚望。但广东省回复是不能从横琴现成土地中划拨,而是必须填海,而填海工程也必须由广东省代办。这就使得澳门方面大失所望,因而逐渐消音。而最近国务院通过横琴南部填海海洋功能区划的调整,允许在横琴南部规划填海二十七点九平方公里,并将之形容为“再做一个澳门”,向港澳“定向供应”。这就使得澳门人在横琴“再做一个澳门”的美梦彻底幻灭。

  笔者也曾在本栏提出,澳门以租赁的方式,在珠海的“鹤洲南”填海,可得相当于一个澳门的土地,但估计珠海市会反对,因为珠海市已对该尚未填海的滩涂,制定了开发计划,而且还是战略性的,因而将不会轻易让渡。由此,笔者又曾建议,购买万山群岛的一些无人小岛,以连岛填海方式发展。既然连工程更艰鉅的南海岛礁上,都可以填海造岛,这里为何就不能?这个新填海区与澳门的距离,约二十公里,完全可用桥梁或海底隧道的方式与澳门联系起来。其长度不到友谊大桥的十倍,澳门特区应是有此实力。

  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草案)》,使得“再做一个澳门”的梦想能够成为事实。实际上,不要说,在八十五平方公里的水域中,只要挑选三十平方公里填海,及能通过填海环境评估这一关,相信就是另一个澳门。

  而且更重要的是,这是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和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战略的。实际上,都是填海,由澳门自行管理,可能更有主动权和主导权。而且更重要的是,无论是在“鹤洲南”还是在珠江口小岛租地发展或填海发展,由于其边界未有与澳门相连,就无法实施澳门特区的法律,而是实行内地的法律和管理制度,因而居住在这里的澳门居民,就不能进行澳门特区的政治活动,包括选民登记、设立投票站,也不能进行按照《澳门基本法》规定赋予澳门居民政治权利的各项目活动,甚至不能订阅港澳各报刊,也不能存藏港澳台出版的图书,就连浏览境外网络也受到限制。而其产值税收等经济活动的要素也是计算在内地的账面上,对澳门的“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及协助中小企业找出路,帮助不大。否则,香港特首梁振英要在南沙再造一个香港的计划就已经获得批准了。何况,中央也是不同意“飞地”行政区域管理的,而且每年还要缴交巨额地租。

  而在等于是澳门特区“扩容”的划为澳门特区水域上填海所得土地上,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充分享受基本法赋予的各项政治权利,以保证澳门特区“一国两制”的“最高纯度”。

  诚然,填海做地的成本很高,但土地在批出后的回报率更高。内地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就是投入庞大资金将生地改为熟地后,卖地所得,不但可以偿还银行贷款,而且可以能支撑当地财政。内地能,澳门为何不能?

  行政长官崔世安透露,澳门特区可以在此划归澳门特区管理的水域上适度用海,但不能用于赌博。其实这项规定与澳门回归十周年庆典活动期间,中央批复的五幅新城填海区土地,就已明确地指示,不能兴建任何博彩项目。

  用海的范畴较多,包括油气开采、开矿、铺设电缆、拆船造船、盐业、渔业捕捞、养鱼、港口、养殖、交通、旅游等事项。相信澳门特区最感兴趣的,还是填海及港口,尤其是大型邮轮码头,这是有利于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而且还因为水深,可以作为主要母港。

  填海也是“适度”。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不适用于澳门特区,因而该法律中,从省到市再到县的行政区划,都拥有一定额度的自行决定填海权。而澳门拥有自己的水域管理后,填海还须向中央申请,不过,“适度”一词,是否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也给澳门特区授予一定额度的自由裁量权?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填海五十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围海一百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及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七百顷以上的项目用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用海,应当报国务院审批。而以上规定以外的项目用海的审批权限,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也就是说,澳门特区要进行填海五十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围海一百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及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七百顷以下的项目用海,就可自行决定,无需报请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