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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晓松:对中共十九大关于港澳工作论述的认识和体会

2017年12月20日 18:26:50 来源: 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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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点体会,推进港澳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

  中共十九大报告在总结港澳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经验的同时,针对近些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深刻阐明了有关重要思想观点、原则立场和工作部署,这是中央关于港澳工作方针政策的明确宣示。包括: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这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港治澳相统一的必然要求;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这是处理好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关键;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作为,团结带领香港、澳门各界人士齐心协力谋发展、促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进民主,维护社会稳定,这是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着力点;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这是坚守“一国”原则的集中体现;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这是港澳发挥自身优势、与内地实现共同发展的必然选择;坚持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增强香港、澳门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这是确保“一国两制”正确实施、实现港澳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所有这些重要原则和部署要求,都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过的,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港澳治理思想,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一国两制”认识的不断深化,也是深入推进港澳“一国两制”实践所必须坚持的。

  这里,我着重谈谈如何理解“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这也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关键所在。它的基本内涵是,主权与治权是不可分的,中国政府从恢复行使主权之时起,就拥有了对香港、澳门的全面管治权。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包括:国防、外交,任命特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权,中央在特区政制发展中的决定权,等等。第二个层面是中央通过基本法授予特区行使的权力,包括行政、立法、司法等权力。同时,中央未授予特区的权力仍归属中央。这就是说,中央与特区的权力配置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特区的高度自治权来源于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对特区高度自治权的行使,中央具有监督权。之所以强调把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是希望港澳社会能够正确认识特区的法律地位和权力来源,也就是认清楚高度自治权是哪里来的,尊重和维护中央依法享有的权力,同时也表明中央尊重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支持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处理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务。

  香港、澳门特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回归以来一直得到充分尊重和行使。这里有很多实例,比如:保持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对特区的土地和自然资源,由特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部归特区政府支配;特区依法自行制定经济、贸易、金融货币、教育、科技、文化和体育政策,保持财政独立、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作为单独的关税地区,等等。可以说,回归以来港澳经济社会之所以能够持续平稳发展,与中央政府践行高度自治的承诺和特区高度自治权的贯彻落实是密不可分的。

那么,在具体实践中,又如何把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呢?这里的关键,就是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在这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今年7月1日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给我们作出了清晰的指引。习总书记强调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在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时,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要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要加强香港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宣传教育。这些都是‘一国两制’实践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维护香港法治的应有之义。”我们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内涵,深刻认识特区的宪制秩序和法律渊源关系,自觉依照宪法和基本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加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共同推动“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第四点体会,按照中共十九大部署要求,不断推进澳门“一国两制”实践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是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在“学懂”、“弄通”和“做实”上下功夫。虽然澳门实行“一国两制”,有其特殊性,但贯彻落实好中央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推动澳门工作再上新台阶,也是澳门自身繁荣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澳门特区在中央的关心支持、在崔世安行政长官的带领下,各项工作取得了好成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爱国爱澳核心价值深入人心,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方面树立了榜样,中央给予澳门高度评价。未来一个时期,继续把澳门“一国两制”成功实践推向前进,需要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共同努力:

  一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不能出现任何偏差。在前面已经谈到了,“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首先要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正确处理中央和特区的关系。在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中央要发挥好主导作用。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利用澳门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

  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特区实施。国歌同国旗、国徽一样,是宪法规定的国家象征和标志。维护国歌尊严,就是维护国家、民族和全体中国人民的尊严,是所有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直辖于中央政府的特别行政区,有责任遵循国歌法这部重要的全国性法律。我们相信,素有爱国爱澳传统的澳门社会各界一定会凝心聚力,确保国歌法在澳门得到很好的落实和执行。

  二是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对于这一点,前面也曾经谈到过。应当看到,澳门回归以来,我们处理一些重大政治、法律问题的实践表明,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就是维护“一国两制”的权威,就是维护中央的权威。同时这也启示我们,必须用好法律手段,更好地运用宪法和基本法规范澳门的治理,使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活动在基本法轨道上运行。这是保持澳门繁荣稳定的根本。

  三是全力支持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作为。在“一国两制”条件下,特区政府是澳门管治主体。现在,虽然澳门形势总体平稳,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特别是事关民生的问题需要处理好,否则可能会影响到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这就需要特区政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澳门回归15周年大会上所期望的,“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查民情、知民需、解民忧、纾民困。”“妥善处理社会多元诉求,平衡好各方利益,积极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坏境。”“让广大居民更好分享发展成果,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幸福指数。”我们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牢记在心,并付诸于实实在在的行动上。同时,社会各界要积极支持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作为,更好地为特区发展献计出力。

  四是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这是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前提条件。澳门地域小、人口少、市场窄,仅仅依靠自身条件难以解决经济适度多元发展问题。这就需要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找准“国家所需”与“澳门所长”的结合点,推动澳门更加主动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不断深化与内地的互利合作,进一步开辟发展新空间,为各界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会。

  五是加强爱国爱澳旗帜下的广泛团结。爱国爱澳力量是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推动爱国爱澳旗帜下的广泛团结,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只要是认同国家和民族,认同“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尊重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享有的权力,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任何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都应是我们团结合作的对象。我们要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努力增进社会各界别各阶层的相互沟通和了解,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六是重视加强对青年一代的教育培养。这是推进“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长远之计。青年是祖国的希望,也是澳门未来的希望所在。加强对青年一代的教育培养,需要社会各界积极配合特区政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把握青年人的特点,关心青年人的所盼所求,为他们的成长成才和事业发展创造机会、搭建平台,引导他们增强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把个人的人生追求与国家的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使他们成为国家和澳门建设的栋梁之材。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认识和体会,不一定全面,仅供大家参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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