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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奖励资金开始申报 鼓励国内外总部企业集聚横琴

2022年08月02日 17:39:25 来源: 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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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指引(2022年)》。符合《横琴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条件的非金融类和非金融服务类企业,可于8月1日至8月31日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申请奖励资金。

  《办法》旨在促进横琴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鼓励国内外总部企业在横琴集聚。根据《办法》,总部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国内大企业总部企业、创新金融总部企业和成长型总部企业。在横琴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纳税主体,并依法在横琴缴纳税费,同时符合横琴产业发展方向,并且承诺自认定之日起五年内不迁出横琴,不改变在横琴的纳税义务的,可申请认定总部企业。

  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及其员工按规定享受国家批准的企业所得税、进口税收政策和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等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对横琴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连续5年给予奖励。总部企业在横琴租赁或购买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给予补贴。

  申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的企业,需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根据指引提交完整文件扫描版申请材料,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组织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审核。经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根据相关规定拨付有关奖励资金。(珠海特区报 陈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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