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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捷跨境执业!新修改的港澳建筑、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执业规定公布

发布时间: 2024-01-26 来源: 横琴在线

  1月25日,珠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在横琴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的决定》《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的决定》

  两项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经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两部法规的修改为港澳专业人士在合作区便捷有序执业提供了更加优良的法治保障,对推动合作区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两部关于港澳建筑及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执业的法规分别于2019年、2020年由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自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立以来,横琴的区域名称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名称及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通过此次修改,使得两部法规与区域改革发展新情况及有关政策的最新内容保持一致,更加便于法规的具体执行和适用。

  修改后的法规名称分别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和《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规定》。此次修改保持了原政策稳定性,除名称及部分内容的变化外,原有规定的整体内容继续得以保留符合条件的港澳建筑及旅游从业人员可继续依规在横琴执业

  两部法规的修改既是适应横琴改革创新发展新阶段在制度层面作出的及时调整,也是进一步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允许具有澳门等境外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专业人才,在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条件下,经备案后在合作区提供服务”“发展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相关部署的重要举措。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取得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合法备案,可以在合作区范围内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目前,合作区已有58家澳门企业、28家香港企业,以及澳门304名专业人士、香港133名专业人士获得备案认可书

  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李志平表示,现阶段港澳工程管理模式取得较大成功,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在合作区承建项目投资额达52亿元人民币,已建项目顺利交付使用,在建项目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控制上均取得不错反馈。同时,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接收等全环节已全部贯通。

  除了建筑行业,旅游行业也在合作区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了推动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开展执业,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已经推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文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同时,加强与澳门旅游同业及有关协会的联系,了解他们的诉求及行业实况,促进与港澳旅游资源的共享与精品旅游线路的打造,营造与国际接轨、对标港澳的旅游发展环境。

  截至2023年3月,合作区累计完成15期共计900名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顺利通过考核认证并取得横琴专用导游证人员共计885名。而截至2023年12月通过年审、具执业资格的共计773名(含澳门628名、香港145名)。对认证合格并取得横琴导游证的港澳旅游从业人员给予奖励补贴共265.5万元人民币,涉及人数88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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