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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2014年07月22日 21:38:18 来源: 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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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贸易投资便利化

第十六条 措 施

  双方通过提高透明度、标准一致化和加强信息交流等措施与合作,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

第十七条 合作领域

  一、双方将在以下领域加强合作:

  1.贸易投资促进;

  2.通关便利化;

  3.商品检验、动植物检验检疫、食品安全、卫生检疫、认证认可及标准化管理;

  4.电子商务;

  5.法律法规透明度;

  6.中小企业合作;

  7.产业合作。

  二、本条第一款所列领域的具体合作内容载于附件6。

  三、应一方的要求,双方可通过协商,增加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合作领域或内容。

  四、任何根据本条第三款增加的领域或内容应补充列入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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